“Love the one who saw you when you were invisible”

前阵子和杨体招通电话,她说她正在学弹乌克丽丽,是一种来自夏威夷的四弦吉他乐器,外形小巧可爱。她说她已经会弹《小手拉大手》《大笨钟》了,边说着边拨弄着琴弦,简单清脆的乐音从听筒传出,动人又奇妙。朋友会弹奏乐器我会很高兴,我就没有这种乐器上的造诣,我喜欢我的朋友有出众的才能,有的已经写了一本书,有的拿笔在触控板上挥舞几下一副漫画就出现在电脑屏幕上。我告诉体招快点学会《I’m Yours》什么的,咱组个组合绝对high爆全场。今天杨体招发来两条微信语音,她边弹边唱《董小姐》,虽然打了些绊磕,但还是好听。我羡慕电视里那些边弹边唱且弹唱自如的歌者,迷倒我的不是歌声,而是那双能自如地在乐器上信手捏来音乐的手。

宿舍三个人感冒了,我倒霉,没逃过一劫,全身酸软无力,老是流鼻水。说要节省开支,结果买了药花了50。我有了理由从恼人的政治经济学里脱身几天,专注于还没看完的几部小说,就这样,在不停擦拭鼻水的过程中,我读完了树棻先生的《末路贵族》。我曾多次想过,如果我生活在战乱年代的上海,我会从什么渠道获得幸福?在流亡路上,战壕间,在日匪长刀下,在无国籍的流亡白俄妓院里,在盛满末路贵族最后一点自尊的威士忌杯中,哪里是我幸福存在?我以为在最后,劳伦斯和娜嘉会因为走投无路,为了无望的明日幸福而同归于尽相约天国,但我长舒一口气于自己的错误预测,他们只是离别。所以,我更压抑了。

 

口语课模拟外企面试,模拟命题叙述环节,给你一句话,谈谈你的观点。这句话是

Love the one who saw you when you were invisible

(中译直译:当你被视而不见时仍有人能发现你,请珍惜他。)

同学们都赞同这句话所直接表达的含义,大家各抒己见,有人从爱情方面分析,那个看见你内在的闪光点的人,一定是你的Mr. Right,嫁了吧;有人从亲情方面分析,当世界与你为敌,当你在外闯荡却一无所获,还能义无反顾支持你的,一定是你的父母;有人从友情方面分析,当你孤立无援或急需帮助时,能向你伸出援手的朋友,定是真朋友,我想到了哈利·波波和《壁花少年》里的Charlie。这时,坐在最后排一直默默无闻的Lucy举手了,她说:

我不同这个观点。首先,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invisible的,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,都有自己内在外在的闪光点;第二,之所以那个人能发现你,说明你不是invisible;最后,如果你觉得自己invisible,就努力让自己visible。

她的回答让我投去敬仰的目光,不禁鼓起掌来。

算不上共勉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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